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晃错,汉代伟大的经济家,你了解多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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晃错是汉代伟大的经济家,颖川人今河南省中南部,生年不详,卒于公元前一五四年。幼年学习申不害商鞍刑名之学。公元前一七五年,上书文帝谏废盗铸钱令。

后被派赴齐从伏生学尚书。公元前一六八年学成回长安为太子舍人,第升博士,又拜太子家令,“以其辩得幸太子”,被称为“智囊”。太子即景帝即位后加以重用,先为内史,后升御史大夫,向为景帝所倚重,是主要谋划人之汉朝文景时代,诸侯王权势日大,对中央集权形成严重威胁。

鉴于此,晃错上书文帝力主削藩,诸侯王闻之灌哗。晃之父闻讯从颖川赶来,极力加以劝阻。晃答“固也,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庙不安。”不为父言所动。

晃父谓然叹曰“如此刘氏安矣,而晃氏危,吾去公归矣”晃父旋里后曰“吾不忍见祸逮身”,遂饮药而死。果然,后来吴楚等国以诛晃错清君侧为名谋反。政敌袁盎、窦婴乘机离间,进言文帝杀晃错以平反,帝因斩晃于东市。

一、晃错是古代重农思想家的杰出代表

农业生产,在我国古代一直为思想家所重视。这是因为农业是人们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的主要部门,历来被视为国民经济的命脉。不过晃错的重农思想已发展到了最高峰,且对农业的重要性也有了较深刻的认识,把它视为“开其资财之道”,并与巩固政权密切联系在一起。

他说“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因此,珠玉金银不足贵,尽管对珠玉金银看法上有片面性,但其强调粟米的重要性仍是可取的而经商之人,“男不耕耘,女不蚕织,”却可“衣必文采,食必梁肉,”且“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买必倍。”兼并农民,使农民流亡,妨碍粟米布帛的生产,应予轻视,官爵则是上之所擅出于口而亡穷的东西,更不足以尊贵,唯有重农贵粟,才是王者大用,政之本务。

但这与战国时代十分重农的思想家商鞍的主张是有区别的。商轶认为“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只要将农战作为猎取官爵的途径,则人人都会奋力从事农战。商鞍把农战作为手段,晃则是从农业在封建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作用上来说明重农贵粟的意义的。

所以说,晃错把重农思想推到了最高峰,是我国古代重农思想家的杰出代表。

拜爵除罪作为开发资财的手段、措施,把倡导的重点放到粟米上,粟米自会增殖,资财就会富足,重农贵粟的目的就会达到。能以粟拜爵除罪的人,必是有余粟的人,粟取诸有余粟的人则上用足,上用足然后有条件减轻农民的负担,从而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这在当时是符合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

对农民也是有益的。晃错认为以粟为赏罚,可以达到的目的有三“一曰主用足,二日民赋少,三日劝农功。”既充实国库,又减轻农民负担,更利于刺激农业生产的发展,归根到底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巩固。由于这种办法的实行,使文帝有条件将十五税一的田赋减为三十而赋一,后来又实行十多年不收田租的政策。

使小地主和自耕农的负担育了一定程度的减轻,从而缓和了当时的阶级矛盾,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向前发展。本来从战国到汉初,农业生产力没有发生大变化。到文景后,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才有了较大的增加。出现“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十一石”贾思腮《齐民要术种谷篇》的高产量。

在这方面晃的贵粟论是发挥了作用的。当然,在当时他没有认识到这种办法,给以后封建王朝卖官弩爵、营私肥己开了罪恶的先例。

二、贵粟论是巩固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积极措施

汉朝文景时代,大地主大商人的经济力量急剧壮大,使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在政汇上,表现为地方势力与中央集权的对抗。这种对抗危机在贾谊时代虽已存在,但尚未到一触即发的程度。到文景时,矛盾的尖锐性巳发展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正如晃错所说“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则反鱼,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

《汉书·吴王滇传》在经济上,汉朝的法律对日益猖狂的大商人大地主经济已无力规范,使中央集权处在岌岌不可终日之中。汉王朝建立后,废除奴隶主土地所有制的井田制是较为彻底的,但对工商奴隶主的经济势力并没有给予沉重的打击。

刘邦继续推行抑商政策,曾下令商贾必须交纳重税,不准穿著丝织衣服,不准乘车骑马,不准做官,但准许商人私人煮盐冶铁、铸钱,结果给工商奴隶主以可乘之机。到文景时,工商奴隶主铸钱、冶铁、贩粮,牟取暴利,“因其富厚,交通王侯,”以至“力过吏势”,农民破产,被迫沦为奴隶,封建土地所有制受到严重威胁。

出现了“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巳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突”王这些工商奴隶主,同昊王刘潭那样的地方势力相互勾结,狼狈为好,对抗中央,使晃错认识到如不把国家的经济命脉掌握在中一央手里,“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

不从积极方面采取经济措施,充实经济力量,单靠法律来巩固中央集权是不足为功的。他的《论贵粟疏》正是从积极方面补充这一不足的应时良药。

当然,在当时还不能认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但事实上他已意识到这样的一点“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立法的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因此,他在力主削藩的同时,极力主张重农贵粟。削藩与贵粟是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的。晃的贵粟论,是巩固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积极措施,对社会发展是起了积极作用的。

三、贵粟论是当时“守边备塞”巩固边防的明智办法

汉以来,匈奴不时南侵。汉王朝虽用和亲政策结交匈奴主,但边患仍有增无已。汉朝防不胜防,而且每次兴师讨伐耗费甚巨,边患实为汉初一大隐患。

晃错继贾谊之后,力主抛弃屈辱的和亲政策,而代之以武力反击。为了巩固边防,他提出移民边境,平时生产,外敌入侵时便奋力反击。并主张在移民地修筑防御工事,以免移民受敌人突然袭击。

移民地选择水味甘、土地宜和草木饶的地区,并为移民修建房舍,每家三间,备置器具,使他们“至有所居,作有所用。”移民初到,官府发给衣物及粮食,至其自给自足时为止。

并为移民设置医师及巫师,“以救疾病,以修祭祀。”外敌入侵,经移民反击,其所收复土地、牲畜,以半数归移民,由县官备价赎买以上均见《汉书·晃错传》。

由于移民边塞,短期内不能自给,晃错主张内地人民以粟拜爵除罪,用其粟米供应边地需要。他说,“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论贵粟疏》这样,以粟受爵除罪支边,使移民既开发边境,又保卫边防,使边防既有物资供应保证,又有移民人力为后盾,边患何虑不除,边防何谓不固。为反击匈奴入侵,以巩固地主阶级政权。

晃错在移民支边问题上,对物质生产条件及社会条件,对安定人民生活的重要性的认识,是十分可贵的。他的实边计划,虽然当时没有很好地实行,但在二千多年前他就提出如此周密细致的移民政策,毕竟是难得的。

四、贵粟论是巩固新兴地主阶级政权,打击工商奴隶主残余势力的重要手段

封建社会初期,由于奴隶主在政治上的权利被剥夺,他们便利用经济上的优势,转而从事工商业活动。当时,“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

他们兼并农民,迫使农民在“水旱之灾,苛政暴虐”的情况下,倾家荡产,“卖田宅,胃子孙,”沦为奴隶或游民,造成“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严重摧残农业生产,不利于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基础,使封建土地所有制受到严重威胁。

晃错意识到贵粟是巩固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基础,打击工商奴隶主残余势力的有效手段。认为“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巳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

贵粟的办法,使人们知道粮食可以用来体现赏币,凡是向国家交纳粮食的人就可以“拜爵”,这是给经营农业的地主的一种政治待遇。提高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地位,进一步削弱和打击了工商奴隶主残余势力。农民入粟除“罪”,相对地减轻对农民的束缚,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这样,就可以地尽其用,民尽其力,资财得到开发,中央财政得到充实,中央集权得以巩固,工商奴隶主残余势力受到沉重打击。由于汉文帝采纳了贵粟建议,到汉武帝时,竟出现了“太仓之粟,陈陈相因”的丰足局面。

贵粟论,以务农为要,以粟为本的经济思想,从经济方面打击、粉碎工商奴隶主残余势力对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反抗。同时,又是巩固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积极措施。

五、总结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人物的晃错,毕生是为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巩固而奋战的。他不畏权势,不为父言所动,不惜生命而竭尽心血为仅王朝中央集权而效劳,不愧是一位新兴封建地主阶级政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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