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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间敦化一女子网络辱警被拘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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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敦化市丹江街一女子在通过防控疫情卡点时,对卡点工作人员不满,回到家后,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侮辱诽谤执勤民警被拘留。

2月16日10时许,敦化警方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新浪微博名为“无往而不胜……”用户,于2月16日9时30分发布:“吉林省敦化林业局的公安人员应该进行整顿......还对我大呼小叫的,算什么东西”等等言论。敦化森林公安局林峰派出所接到警情后,迅速展开调查工作,经过核实,该新浪微博用户是居住在敦化市丹江街一中小区某栋楼的居民,并于当天下午13时许,将其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过询问:该居民白某某,女,32岁,是长春市一家教育机构的职员,春节期间返回敦化老家。该女子于2月16日9时许,医院乘坐出租车回家,在经过敦化林业局房产处门前防疫卡点时被工作人员拦下,并告知她根据敦化林业局防疫工作规定,在限定时间内禁止出租车驶入防控区域内,但白某某却以下雪天不想走路为由,与卡点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强烈要求出租车载她回到小区内。经卡点工作人员明确禁止后,她才下车步行回家。

白某某回到家中后,为发泄不满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将卡点工作人员误认为是警察,于当日9时30分许,在微博上发布未经核实的不当言论并侮辱诽谤卡点执勤民警。经过民警教育,白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将发布的微博信息删除。

鉴于白某某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的一定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白某某涉嫌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林峰派出所对其处以行*拘留7日并处三百元罚款的处罚。警方提示: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可以在网络张扬个性、表达意见建议,但是,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尊重事实,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

来源:敦化市融媒体中心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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